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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垚烽:“红头文件”索退款,别只一笑了之-红头文件格式

王垚烽:“红头文件”索退款,别只一笑了之-红头文件格式

作者:王垚烽

广州公证处多收了市民冯先生1450元公证费,经举报,多收款项被责令退回。但公证处给其寄来“红头文件”,要其亲自去领取退费。冯先生认为,多收款原本就是对方的错,不应该自己前去领取。于是他灵机一动,也给公证处寄去一份个人名义的“红头文件”,要求对方送款上门。前日,“红头文件”寄出,昨日,多收款项收到。(8月9日新京报)

不得不佩服冯先生的机智和较真劲,特别是那份台头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冯志波”字样的“红头文件”,无论是其行文格式,还是语气措辞,都与正式公文并无二致,恐怕就连收到它的广州公证处,都会感叹“高手在民间”吧。但与此同时,也必须承认,相比其他有些部门的倨傲、轻慢,广州公证处能够在收到“红头文件”后真的把钱打过来,而不是置之不理,甚至给冯先生按个诸如“伪造公文”等罪名,也已经相当可以了。

说起来,广州公证处让冯先生自己去领取退费,可能也是事出有因,比如不知道冯先生的银行卡号,一时半会又找不到他的手机号码等,同时,机关部门的某些习惯性陋习,也让他们想当然地做出如此决定。这方面的遭遇,想必许多人都曾经历过。日常生活中,无论是办证还是告状,我们经常会收到类似“请在××工作日内到××大厅领取”、“请在××日前到××地方缴纳罚款”等通知,尽管内容各有不同,但无一例外都是让百姓去,而不是政府人员来,时间久了,难免习惯成自然。

问题是,如果说交罚款、领证件,民众需自己去办是为了节约人力成本,提高办事效力的话,那么连退还多收钱款这样错在己方的事情,都要求群众自己来领取,就实在说不过去了。事实上,广州公证处完全可以像冯先生在“红头文件”中做的那样,搞多种退款方式选择,如群众乐意可自己来取,若不方便则请提供银行卡号,打卡退钱。这样的话,既体现来公证处的诚意,也方便了群众,哪里还会有后来的一连串风波?

冯先生说,“自己的维权意识一向比较强”,相比一些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己上门领钱得了的心态,这种在个人权利上的较真劲其实非常可贵。虽说索要退款只是一件小事,但我相信,它一定会对广州公证处的工作作风产生某种触动,同时,也提醒我们,当自身权利受到公权力的侵损,哪怕只是很小一点点,也要学会据理力争。与其先做沉默的羔羊,然而爆发,干出各种极端举动,倒不如像冯先生一样据理死磕,这样更有助于督促公权力的规范行使,以及社会的有序进步。

当然,“死磕改变中国”的前提是政府要懂得知错就改,否则,如果广州公证处对冯先生的来函置之不理,那么退款一事恐怕也难以如此“喜剧性”的结果收场。在这个意义上,围观这则新闻,值得反思的地方颇多,我们还真不该仅仅将它当成一件趣事,一笑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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