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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机构设置|市公安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市公安局机构设置|市公安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1. 市公安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一共分为十个等级,警衔分设五等十三级。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总警监肩章;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二级警监至一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5、处级正职:二级警督至三级警监;

6、处级副职:三级警督至一级警督;

7、科级正职: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

8、科级副职:二级警司至二级警督;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司至三级警督;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2. 县公安局机构设置及编制

3至5名比较合适,县级至少3名,市级5名左右。

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部门。 公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局指导。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

3. 市公安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规定

正式干警:公安机关正式民警是公务员编制,没有此项编制的,不具备执法资格。

其他职工:由于过去编制混乱,导致公安局内部有好几种编制,如合同警,事业编,非公安厅统一入编的地方性开资人员编制,工勤编等等这几种编制,严格来说都不能办理任何案件和行政处罚,因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是那时候要求不严格,所以很混乱。

后期开始整改,只有协警和辅警、工勤编在当地人事局有记录,其他正式警察都是在省厅统一记录。

主要区别就是工作分工不同,不是正式民警不得独立办案和逮捕以及行政处罚。

4. 公安厅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在编民警就是指工资列入财政预算,警察属本级机构编制设置办公室给设置的在编制、有岗位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的民警。

从狭义上讲,首先是在编的有警衔的民警,这是正式的公务员编制;从广义上讲,也属于编办给设置的编制岗位,指除公务员编制外的工勤岗民警、前两年通过考试转为辅警的人员。都属在编人员。

5. 公安局的人员编制

公安局有事业编制人员。公安局的正式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属于待入警人员,并不是公务员,不享有执法权。一般都在非执法岗位,如110接警中心等。工勤人员无警衔和警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工资相比少了个警衔津贴。公安局工勤编制就是公安里的职工,不是公务员编制。比协警强点,可以享受公安人员的工资和其它待遇,比如养老和住房工基金,理论上说是没有警衔的,如同国企里的工人,称之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是干部或公务员。

6. 公安厅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刑警 ,刑事警察(简称刑警),做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组织、协调侦破一般、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承担案件痕迹和物证提取、检验、鉴定。

承担本辖区内的禁毒、反黑、反恐工作;承担本辖区内的经济犯罪侦查防范工作;承担涉外刑事案件、对外警务的联络和接洽。狭义的“刑警”是指刑警队的警察。广义的还包括经侦队、缉毒队等等。主要任务就是侦查刑事案件,日常听说的有盗窃、凶杀、诈骗、拐卖妇幼等犯罪案件。可见派出所主要是负责户口和基本治安管理,而刑警负责的是社会治安和重大犯罪案件。公安局的业务可以简单划分为:刑事、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等等。公安局通常下分:若干机关业务处(如政治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信通处等等),派出所(按职能可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若干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公安局的级别不同,具体称呼有别,如××总队、××支队、××大队等),现役机构(具体有边防、消防部门、警卫局)等。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简单来说,刑警队是公安局的内设部门,内设机构,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

7. 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和编制配置

公安局是基层警局,内设:局领导是专门一个部门,里面全是局党委,是决策机构!

1、办公室:负责公安工作的调查研究,掌握全面的综合情况;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反馈治安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公安信息工作,协调处理紧急事务;负责文档管理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县局保密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公安业务统计、机要管理和接待工作;负责宣传(新闻)工作。

2、政治处:搞好公安队伍建设,研究制订公安队伍建设措施和制度;负责公安机关的表彰奖励和政工信息调研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警体代表和警体比赛活动;承办公安机关机构编制、警衔管理及民警录用、辞退工作;承办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工作;承办劳资福利保险、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人等级考核、科技人才管理等工作;协助上级和有关部门卡和消防部队干部;负责人事管理和人事统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信息调研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公安文化建设;组织公安宣传活动和公安报刊、杂志发行工作。

3、计划财务科:负责公安装备工作,制订公安装备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公安装备配备标准,组织发放装备物资,按标准组织警服、警具的供应;负责财务、基建、房产及车辆的管理;负责机关综合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4、指挥中心:负责警务战备值班和110报警,接收各类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的报警信息,并做好组织指挥、协调处置工作;担负警力的统一安排、统一指挥和方案部署的任务。

5、法制科:负责对全局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进行案件审核、执法检查、专案调查、“两错”责任追究等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核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办理行政复议、听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负责县局机关涉及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文书的起草、审核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教育和咨询工作。

6、户政科:负责全县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暂住、寄住人口、租赁房屋、重点人口的户口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口统计及户政管理工作的分析调研和人口信息系统的规划、指导、应用。

7、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监控点建设和网上信息监控、电子侦控;负责全县公共信息昂落安全监察工作;对利用计算机技术违法犯罪案件进行电子数据取证和技术鉴定;查处危害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案件。

8、警务督察队:负责对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违法失职行为的控告和申诉;负责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部门交办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直接参与重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和协调工作;指导做好越级访、集体访和异常访的查控工作;负责调查、搜集、掌握信访工作信息,及时进行汇总反馈。

9、刑事警察大队:指导和参与全县重大、特大案件、重大疑难案件的侦破;组织专项斗争;组织对重大逃犯、流窜犯的堵截查控工作;负责打击集团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组织犯罪、经济犯罪;负责全县禁毒工作。刑警大队下辖四个驻乡刑警中队和三个职能中队。

10、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掌握敌情和社会政治动向,及时收集情报信息,并提出对策;负责指导和侦破全县危害国家安全案件;负责对反动会道门、非法组织、反动刊物、音像制品的查控,并依法进行打击;掌握全县宗教非法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动向,研究制定对策。

11、巡警防暴大队:负责全县巡警、防暴警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制定和完善处置罢工、罢课、游行、示威、集体上访等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维护警区内街面上的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处理违反治安管理和触犯刑律的不法行为及犯罪行为;警戎突发性治安事件现场,制止突发性暴力事件;纠察警容风纪;配合交警维护交通秩序。

12、治安警察大队:负责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研究制订治安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重大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制定处置突发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预案;负责对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及非法出版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建设;依法对枪支弹药、违禁物品、危险物品、爆炸物品和特种行业实施管理;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县领导机关驻地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业内部保卫组织建设,了解掌握企业职工有关治安工作信息,协助企业做好职工队伍稳定工作。

13、看守所:负责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人犯羁押、管教工作;负责治安、行政拘留人员以及其他不够刑事处罚人员的羁押和看管教育工作。

14、派出所:对辖区公共负责场所与地段、特种行业、企事业单和要害部位以及居民区,实行以块为主的治安管理,预防、制止犯罪和预防、减少治安灾害事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群防群治工作;管理户口和身份证,并通户口管理、人口调查、查验居民身份证和对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掌握重点人口动向,为现实斗争服务;发动和依靠群众,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进行帮教;协助侦破辖区内的刑事案件;负责查处治安案件;开展法制宣传;执行对监外罪犯的监督考察工作。

15、出入境管理科。本辖区内的外国人进出,及居民出国旅游、留学的业务!另外公安局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或合并一些科室!以上的一般公安局都设有科室!

8. 市公安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表

公安局大队支队中队的区别,实际就是他们行政级别的区别。正常的从上到下是支队—大队—中队。

市级公安局下属部门才能是支队,正常配置是正科级,一般会高配为副县级。

县级公安局下属部门才是大队,正常配置为正股级,一般会高配为副科级。大队下面才有中队,中队是基础管理机构,一般是没有行政级别的。

再延伸一下省公安厅下属部门就是总队,所以按正常的从上到下顺序应该是总队—支队—大队—中队。归纳一下:省厅面有总队,总队下面有支队,支队下面有大队。

市局下面有支队,支队下面有大队。县级下面有大队,大队里面有中队。

9. 公安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省级公安厅的政治部类似于部队的政治部,河南省公安厅的内设机构与职能不仅与不仅与其他省级公安厅一样,同时与其他司法机关{诸如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国家安全厅}的政治部也是一样的,省公安厅政治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安厅的宣传工作,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处级及以下领导干部的人事任免管理及培训,负责指导全身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工作,还有全省公安现役部队{省公安厅消防局,省公安边防总队,省公安厅警卫局}的团职及以下干部管理工作,河南省公安厅政治部下设宣传处,人事训练处,队伍建设指导处及现役办,河南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是由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冯延同志兼任。

10. 县级公安局内设机构及编制

县级公安机关可以设置以下部门: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3、刑事侦查大队(承担原刑侦、经侦、税侦、禁毒、刑事科学技术职能);

4、治安管理大队(承担原治安、巡警、户政、出入境、网监职能);

5、交通管理大队。根据治安形势的特点,可以选设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综合管理机构:1、政工监督室(承担原政工、工会、警务督察、监察、纪委的职能);2、法制室(承担原法制、预审的职能);扩展资料:1. 可以显示其职能的划分.2. 可以知道其权责是否适当.3. 可以看出该人员的工作负荷是否过重.4. 可以看出是否有无关人员承担几种较松散,无关系的工作.5. 可以看出是否有让有才干的人没有发挥出来的情形.6. 可以看出有没有让不胜任此项工作的人担任的重要职位.7. 可以看出晋升的渠道是否畅通.8. 可以显示出下次升级时谁是最合适的人选.

11. 市公安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

一个派出所的人数通常有10-17人。

派出所是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

派出所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权限,其主要任务是:

1、坚决贯彻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争;

2、防控各种事故的发生,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

3、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卫国家安全;

4、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打击犯罪活动和查处违法活动、人口管理、社区防范、为人民服务、队伍建设以及积极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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