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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weaver CC教程:XHTML 代码

Dreamweaver CC教程:XHTML 代码

Dreamweaver CC教程:XHTML 代码

XHTML 代码
Dreamweaver 采用能够满足大多数 XHTML 要求的方式生成新的 XHTML 代码并清理现有的 XHTML 代码。还提供了满足其余很少 XHTML 要求所需的工具。
注意:
在 HTML 的各种版本中也要求满足其中一些要求。
下表说明了 Dreamweaver 能自动符合的 XHTML 要求:


XHTML 要求

Dreamweaver 执行的操作

文档中的根元素之前必须有 DOCTYPE 声明,而该声明必须引用 XHTML 的三个文档类型定义 (DTD) 文件(Strict、Transitional 或 Frameset)之一。

在 XHTML 文档中添加一个 XHTML DOCTYPE: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imgbuyun.weixiu-service.com/up79/202111/551ydglvtkr
或者,如果 XHTML 文档包含框架集: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Frameset//EN" "http://imgbuyun.weixiu-service.com/up79/202111/3keixjalxhj

文档的根元素必须为 html,而 html 元素必须指定 XHTML 命名空间。

将 namespace 属性添加到 html 元素,如下所示: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标准文档必须包含 head、title 和 body 结构元素。框架集文档必须包含 head、title 和 frameset 结构元素。

在标准文档中,包含有 head、title 和 body 元素。在框架集文档中,包含有 head、title 和 frameset元素。

文档中的所有元素必须正确嵌套:
<p>This is a <i>bad example.</p></i> <p>This is a <i>good example.</i></p>

生成正确嵌套的代码,并且在清理 XHTML 时更正代码中不是由 Dreamweaver 生成的嵌套。

所有元素和属性名称必须为小写。

在它所生成的 XHTML 代码中以及在清理 XHTML 时,不论您设置的标签和属性大小写首选参数如何,都强制使 HTML 元素和属性名称成为小写。

每个元素都必须有结束标签,除非在 DTD 中将其声明为 EMPTY。

在它所生成的代码中以及在清理 XHTML 时插入结束标签。

空元素必须有结束标签,或者开始标签必须结束于 />。 例如,<br> 无效,正确的形式是 <br></br> 或 <br/>。下面是空元素:area、base、basefont、br、col、frame、hr、img、input、isindex、link、meta 和 param。
为了向后兼容不支持 XML 的浏览器,/> 前必须有一个空格(例如,<br />,而不是 <br/>)。

在它所生成的代码中以及在清理 XHTML 时插入空元素,并且在空标签中的结束斜杠前添加一个空格。

属性不能最小化;例如 <td nowrap> 是无效的;正确的形式是 <td nowrap="nowrap">。
它会影响以下属性:checked、compact、declare、defer、disabled、ismap、multiple、noresize、noshade、nowrap、readonly和 selected。

在它所生成的代码中以及在清理 XHTML 时,插入完整的属性/值对。
注意:如果 HTML 浏览器不支持 HTML 4,则当这些布尔属性以完整形式出现时,该浏览器可能无法解释这些属性。

所有的属性值必须用引号引起来。

在它所生成的代码中以及在清理 XHTML 时,将属性值用引号引起来。

以下元素必须要有 id 属性以及 name 属性:a、applet、 form、frame、iframe、img 和 map。例如,<a name="intro">Introduction</a> 无效;正确的形式为
<a id="intro">Introduction</a> 或 <a id="section1" name="intro"> Introduction</a>。

在 Dreamweaver 所生成的代码中以及在清理 XHTML 时,只要属性检查器设置 name 属性,就会将 name 和 id 属性设置为相同的值。

对于具有枚举类型的值的属性,值必须为小写。
枚举型的值是来自于指定的允许值列表中的值;例如 align 属性有以下允许值:居中、两端对齐、左对齐和右对齐。

在它所生成的代码中以及在清理 XHTML 时,强制枚举类型的值成为小写。

所有脚本和样式元素都必须有 type 属性。
(自 HTML 4 开始已经要求 script 元素具有 type 属性,而 language 属性在此期间则使用的越来越少。)

在它生成的代码中以及在清理 XHTML 时,设置 script元素的 type 和 language 属性以及 style 元素的 type 属性。

所有 img 和 area 元素都必须具有 alt 属性。

在它生成的代码中设置这些属性,并且在清理 XHTML 时报告缺少的 alt 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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